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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启动“数据匿名化标准”试点单位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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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8月22日消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等企业共同研制数据匿名化标准,并组织开展匿名化标准试点工作,现面向行业征集首批标准试点单位。试点目标为,通过评估匿名化数据交易流通场景的重标识风险,确定匿 ...

8月22日消息,中国征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等企业共同研制数据匿名化标准,信通并组织开展匿名化标准试点工作,院启现面向行业征集首批标准试点单位。动数单位试点目标为,据匿通过评估匿名化数据交易流通场景的名化重标识风险,确定匿名化措施的标准有效性,帮助数据流通主体克服安全合规焦虑,试点推动匿名化数据流通交易场景的工作落地,进一步释放企业数据价值。中国征集

据介绍,信通匿名化是院启保障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匿名化的动数单位定义,即“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据匿过程”,同时《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均将“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名化”信息,即匿名化数据,排除在个人信息之外,使得个人信息在经匿名化处理后,安全、合规、高效地流通交易成为可能。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均未对匿名化定义中的“无法识别”以及“不能复原”作具体规定或解释,行业企业在实施数据匿名化保护措施的过程中,面临匿名化有效性难以判定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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